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广东潮剧院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2020年1月7日,第二次巡察整改“回头看”第五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广东潮剧院党委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两类6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广东潮剧院党委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于1月7日召开党委会议及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工作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巡察回头看“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意见的整改落实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与抓好当前工作相结合、与加强院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努力开创新时代潮剧传承发展工作新局面。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 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院领导班子成员没有专门的中心组学习个人笔记本,在提交的个人工作笔记本中也找不到中心组学习内容。
目前该事项已落实整改:院党委着力提高意识形态阵地意识,狠抓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严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订了《党委会议事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每位班子成员配备中心组学习笔记本,经检查,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2.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止”中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部分人员持有的证件未及时登记入册,证件取出、交回未进行登记并签名确认,出国(境)证件管理仍存在失管失控风险。
目前该事项已落实整改:制订《广东潮剧院艺术创作生产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和规范广东潮剧院公文审批程序,落实了院因公出国(境)、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集中保管的出国(境)证件建立数字化管理台账,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加强管理,切实做到严格备案、严格审批、严格管理。责令管理人员做出检讨,并进行通报批评。
3. 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请销假纪律松弛”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在制度执行上仍有差距。查阅2019年7至9月份考勤表,发现有15人共234次无打卡记录,其中7月份有6人共89次,8月份有6人共80次,9月份有3人共65次。
目前该事项已落实整改:院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院团考勤问题并落实加强考勤管理,制订了《广东潮剧院演职人员讲课、演出等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广东潮剧院工作人员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批报备制度》、《关于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坚持每月通报一次考勤情况。经自查发现人秘科、艺术创作室五位同志多次无打卡,经科室负责人批评教育,他们均承认错误,表示要严格遵守《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考勤管理实施办法》,并自2020年2月1日起按规定执行上下班打卡。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院党委高度重视,落实制订《广东潮剧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广东潮剧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方案》两个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逐项落实整改。
1. 关于“违规发放返聘人员年度考核奖金”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违规发放返聘人员年度考核奖金。
目前该事项已落实整改:认真组织清查,做到应退尽退。严格执行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清退返聘人员年度考核奖金。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文件精神,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 关于“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9年3月,广东潮剧院在印刷、采购时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目前该事项已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规范院团采购管理,认真研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院团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3. 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院部及所属各团之间收款未使用制式票据,而是使用收款收据代替。
目前该事项已落实整改:加强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掌握,自觉按照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办事。制订出台全院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和规范。财务人员严格支出审批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票据,坚决制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及时做好记账、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推动工作
广东潮剧院党委负起主体责任,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再梳理细化,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建章立制。近期共制订了10项规章制度,包括:《党委会议事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广东潮剧院演职人员讲课、演出等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广东潮剧院工作人员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批报备制度》、《关于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广东潮剧院财务管理制度》、《广东潮剧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方案》、《广东潮剧院艺术创作生产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广东潮剧院公文审批程序》和《汕头市潮剧艺术博物馆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漏洞及时堵塞,干事创业有章可循,刚性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12102;电子邮箱 gdcjyrmk@126.com;地址:汕头市潮州路6号;邮政编码:515021。
中共广东潮剧院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