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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潮剧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8/13 11:03 来源: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1月8日,市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广东潮剧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潮剧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广东潮剧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院党委充分认识到,落实好市委巡察整改是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发展的机会,是对院党委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次检验。为此,院党委和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巡察整改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落实巡察整改。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巡察反馈会后,院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院各科室和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秘书科,负责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资料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院党委对巡察工作负总责,院党委书记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形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院党委转发了市委巡察组《关于对广东潮剧院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组织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院团中层管理岗位人员深入学习。在此基础上,经逐项对照、梳理,制定整改方案。5月14日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并印发《广东潮剧院党委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全面整改,狠抓落实。院党委先后召开12次党委整改专题会,其中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6月17日、18日,院党委召开巡察反馈整改再汇报会议,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再通报再督促。问责24人,其中诫勉谈话处理1人,通报批评4人,书面检讨19人;辞退1人;7个党支部及2个单位提交书面检讨。

    (四)建章立制,确保实效。整改期间共建立完善了制度规范33项,其中新建30项,修订完善3项,基本形成了严谨有序、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谋划潮剧事业发展思路、破解潮剧繁荣发展难题、狠抓新时代潮剧繁荣兴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广东潮剧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没有经常化、制度化。经抽查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潮剧院的党委会记录本发现,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长达三个月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2015年3月长达半年时间,潮剧院没有召开党委会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记录。潮剧院党委会和班子(行政)办公会的职责不清,“三重一大”事项没有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而在班子(行政)办公会上讨论决定。

    (1)剖析原因:院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没有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存在认为已经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事项没有必要再上党委会重复讨论的认识误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标准不明晰,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的流程没有进行规范,导致整改前存在“三重一大”事项没有提交院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研究制订出台了《广东潮剧院党委议事规则》、《广东潮剧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广东潮剧院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二是院属各剧团、博物馆制订出台剧团班子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纠正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经抽查广东潮剧院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的党委会议发现,潮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问题。潮剧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好人主义”。广东潮剧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问题时,对自己分管工作以外的事项基本不发表意见,参与集体领导决策的主动性不强;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党委书记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不够充分。

    (1)剖析原因:一是院党委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还不规范不健全,未能很好地激发班子成员集体智慧。二是院党委决策末位表决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很好地从制度上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三是院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民主决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神,制订出台《广东潮剧院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院党委及党委成员认真剖析原因,加强学习,学习好、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度,提高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院党委下发通知到党委成员,重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决策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四是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

    3.关于“对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在思想认识上仍存在差距”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广东潮剧院领导班子成员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还存在偏差;对李嘉、万庆良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给党内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恶果的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存在汕头是个“熟人社会”思想,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警惕性不高。

    (1)剖析原因:院党委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还不系统、不全面、不够到位,对坚决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偏重业务工作,忽视党建工作,存在党建和业务“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政治纪律和政治教育还有待加强。

    (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院政令畅通。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与监督,制订出台干部人事管理、“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严格选人用人工作,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领导本领、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4.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制度不落实”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广东潮剧院党委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上不到位、不落实。经查阅广东潮剧院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的党委会记录,潮剧院理论中心组直至2018年1月30日才有专题学习记录。抽查潮剧院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4月15日的党委会记录本发现,潮剧院党委会、班子会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在长达4个多月时间只在2018年2月11日记录一次“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标题,但没有记录具体学习内容。查阅2017年度和2018年度广东潮剧院党委和广东潮剧院的发文,也没有学习部署贯彻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文件。经抽查,潮剧院领导班子成员均没有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资料。

    (1)剖析原因:院党委政治站位还不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虽有召开全院干部大会组织学习、提出落实措施,但总的来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不够坚决有力,对院属各团、各科室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抓得不紧,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督促问责不够。

    (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订出台《广东潮剧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院党委及党委成员深刻反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研究制定了《2019年广东潮剧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安排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究讨论等方式认真落实。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广东潮剧院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够全面,学懂弄通有待加强;贯彻落实不够扎实;落实责任制力度不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还不够到位;专题研判不深不透。二是相关工作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职能部门自身建设重视不够、督促不力;基层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存在以干代学、甚至只干不学现象。三是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表现在传导压力不够紧;舆情管控有待加强,网上开展意识形态宣传不够丰富。如慧如剧场引进剧目演出时审查制度不够严格,个别文艺作品导向意识不强。

    (1)剖析原因: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阵地,院党委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强化阵地意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等方面还存在差距,致使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2)整改情况及成效:第一,关于对“广东潮剧院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成立院意识形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出台《广东潮剧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19年广东潮剧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三是认真落实《广东潮剧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督促检查考核。四是整改期间院党委3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第二,关于对“相关工作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制订出台“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抓紧抓实基层理论学习。二是制订出台《广东潮剧院剧本审查暂行办法》,切实把好剧本审查关。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对外文化交流的各项政策,落实好我院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出国境前的动员和纪律教育,切实把好对外交流政治关。四是各剧团制订以剧目审定为主的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制,确保基层单位意识形态安全。第三,关于对“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一是加强慧如剧场意识形态管理,制订出台《慧如剧场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慧如剧场意识形态控制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剧场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加强博物馆意识形态管理,制订出台《汕头市潮剧艺术博物馆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汕头市潮剧艺术博物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修订博物馆对外开放管理办法,确保博物馆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制订出台《广东潮剧院网站管理制度》、《广东潮剧院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广东潮剧院微信工作群管理暂行办法》、《广东潮剧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确保全院网站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6.关于“执行换届纪律不严格”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广东潮剧院党委1993年4月进行换届选举,至1997年4月任期届满,但至今院党委尚未进行换届选举。

    (1)剖析原因:在2016年我院已按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启动了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但由于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我院整体划转为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划转后的单位党委还没有成立,所以党委换届选举还没有完成。院属基层党支部已按规定届满进行换届。

    (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我院已向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汇报这项巡察反馈意见,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党委选举工作。

    7.关于“广东潮剧院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宽松软,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广东潮剧院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经抽查广东潮剧院各党支部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支部会议记录,发现潮剧院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较少,如潮剧院党委书记蔡少铭所在的业务办党支部在此期间共召开11次党支部会议,蔡少铭只参加3次;潮剧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鹰所在的人秘科党支部在此期间共召开8次党支部会议,张鹰只参加3次。二是广东潮剧院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广东潮剧院党委基层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根据广东潮剧院制定的“党支部学习制度”,党支部每半个月应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体学习。但经查阅潮剧院各支部的会议纪录,没有一个支部执行到位。广东潮剧院二团党支部、汕头市潮剧团党支部只有2016年5月份以来的支部会议记录,查不到在此之前的支部会议记录。抽查2013年至2018年潮剧院各个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只有第二党支部在2013年、2016年和2018年开过民主生活会,艺术研究室党支部只有在2018年8月民主评议党员,其他党支部均查不到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记录。

    第一,关于对“广东潮剧院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的整改。(1)剖析原因:院党委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视不够,个别党委成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大部分学习内容在党委会上有学习,所以有时就没参加支部学习。(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严格院党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整改期间院党委成员带头上党课6次,其中举办一期全院党员集中党课活动。二是院党委成员对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认真检查、深刻反省,相关领导作了书面检讨,其他党委成员也对此作深刻检查。三是院党委以巡察整改为主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整改期间院党委成员均参加了所在党支部党员会议和组织生活会。

    第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院党委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不够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管理、述职述廉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还不严格,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好。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个别党员“群众化”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制订出台《广东潮剧院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对广东潮剧院二团党支部、汕头市潮剧团党支部只有2016年5月以来的支部会议记录,查不到在此之前的支部会议记录,我院进行深刻剖析,责成这两个党支部作出书面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认真组织全院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四是进一步修订全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订出台了《广东潮剧院党委关于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五是对各党支部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深刻反省,各党支部作出书面检讨。在巡察整改期间,各党支部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六是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观许包野陵园、故居,感悟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接受红色洗礼。七是建立党建工作定期检查机制,每季度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检查。

    8.关于对“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个别党员资料出现时间颠倒、涂改的情况,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录不全,甚至有的出现预备期不满就转正的问题。

    (1)剖析原因:院党委对党员发展管理重视不够、把关审核不严,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的流程和规范认识还不到位,对党章及党规党纪学习不够,致使出现预备期未满就转正的错误。

    (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对这次巡察反馈的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深刻剖析。2014年6月18日党委会议研究二团2位同志,一团4位同志预备期满、同意转正。经查,这六位同志均未满预备期的情况下,党支部就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对此院党委进行深刻检讨,在讨论转正时存在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同时一团、二团党支部以及相关责任人作了书面检讨。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制订出台了《广东潮剧院发展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的条件、程序和责任。三是艺术研究党支部和艺术创作室负责人对个别同志就2017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事情再次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止”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经抽查发现,2014年4月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5月20日广东潮剧院收到文件,5月21日潮剧院主要领导批示:“班子成员阅,人秘科按通知要求落实”,同日党委各委员均签阅。但该重要文件在潮剧院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潮剧院直至两年后的2016年6月,才只有部分人员证照上缴集中保管。个别院领导成员在2014年5月21日后仍未经批准,持因私证照出国(境)。二是广东潮剧院业务办公室副主任蔡闻燕政治意识缺失,填报年度考核总结马虎应付,2015年所填报的年度工作总结与2014年一字不差,完全相同。更为严重的是,已经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的第三年和第四年,蔡闻燕在上述两年的的工作总结中,居然还写本人自觉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只字不提十八大精神。潮剧院领导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未经审核,便盖章同意评定为合格。

    第一,关于对“广东潮剧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长期以来院团行政效能工作都十分薄弱,办文质量和水平不高,个别院领导理论政策水平不高、政治站位不高,有的文件阅办成为签个名就算办好。(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掌握文件精神以及熟悉程序要求,切实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对个别领导在2014年5月后未经批准、持因私证照出国(境)的问题,该同志深刻反省,深刻剖析,作了书面检讨。院党委书记对该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继续落实好院因公出国(境)、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集中保管的出国(境)证件建立数字化管理台账,统一编号,实现专人、专柜保管,加强管理,切实做到严格备案、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关于对“蔡闻燕同志政治意识缺失,填报年度考核总结马虎应付”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主观上是由于蔡闻燕同志当时患有重病,客观上是由于她本人思想政治学习不够,政治站位不高。同时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院党委对蔡闻燕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本人作了书面检讨。二是院党委对蔡闻燕同志所在的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其本人作了书面检讨。三是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守纪律讲规矩,尤其要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

    10.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请销假纪律松驰”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广东潮剧院从2016年9月开始实行新的考勤管理办法,实行指纹考勤登记,但巡察暗访发现,潮剧院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未能准时到位,也没有说明情况,仍出现工作人员事后请假的现象。潮剧院艺术人员外借管理办法2013年9月就实行,但大部分外借人员只是口头请假,没有履行请示报告和审批手续;潮剧院专业人员请“创作假”的配套细则未制定出台,也存在管理漏洞。

    (1)剖析原因:院团虽普遍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但总的来说,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制度还不完善,制度执行力还有待提高,院团科学管理的制度体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致使有的制度在实际中没有很好地执行。

    (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继续修订完善《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考勤管理办法》,新的考勤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实行,落实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从今年7月起每月通报一次考勤情况。二是加强对院团艺术人才外借管理,整改期间不允许艺术人员外借。三是结合新规定,对原有的外借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订出台了《广东潮剧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借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四是加强对专业人员请创作假的管理,制订出台《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艺术创作人员创作假管理制度》,规范和激励艺术创作。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广东潮剧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广东潮剧院个别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私自外出演出并收受酬金。二是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先后有三位领导班子成员被市纪委立案处理。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没有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潮剧院党委书记、院长自2014年8月班子换届后一直分管院财务工作。院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与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一,关于对“广东潮剧院个别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私自外出演出并收受酬金”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一是院党委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等方面执行力不够;二是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院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注重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二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制订出台了《广东潮剧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借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三是个别领导对个人私自外出演出并收取酬金的问题作了深刻检讨。

    第二,关于对“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执行、督促检查都需加强,对一些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案例剖析反思不够,未能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位党委成员履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责任,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充实纪检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四是建立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化解廉政风险。针对剧团管理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剧团管理的通知》。加强内部管理和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五是受处分的领导对违纪问题再一次进行剖析,作深刻的检讨。

    第三,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院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文件、有制度、有规定、有部署,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够,落实执行、督促检查也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广东潮剧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中共广东潮剧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由一位副院长分管财务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要求。三是院党委书记分别与各位副院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四是切实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学习教育,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订出台了《广东潮剧院谈话谈心制度》,落实好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和效能谈话制度,建立谈话谈心工作统计制度。

    第四,关于对“党委对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人事有差距”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院党委对人事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长期以来人事管理都是院团建设的薄弱环节,人事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着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执行上级政策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执行人事政策存在偏差,存在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汕头市潮剧团李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院党委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出台《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人事工作议事规程》,确保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三是加强全院行政效能建设,加快我院汕头政府在线2期建设进度,计划今年7月开始启用汕头政府在线2期。四是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展2019年全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五是加强绩效管理,制订出台《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院部专业技术岗位职责》,逐步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六是加强文秘工作,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公开招聘两名文秘人员,同时参加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集中招聘,公开招聘3名剧团文秘人员。七是严格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补齐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做好聘用合同的动态管理。八是广东潮剧院一团对个别人在2017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期间在微信朋友群发布不良言论的问题再次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九是针对一团一位职工已在外单位缴纳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院党委决定辞退该职工。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个别领导干部以加班、审稿稿费、评审费等名义违规领取津补贴。二是违规发放补贴和礼品。广东潮剧院一团违规发放物品。三是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春节敬老团拜会费用。

    第一,关于对“个别领导干部以加班、审稿稿费、评审费等名义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一是院党委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严格;二是个别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还不强。(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认真组织清查,清退2014—2018年院领导成员行政级别春节慰问金13400元。二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文件精神,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二,关于对“违规发放补贴和礼品”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院党委及各剧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严格,致使出现违规发放补贴和礼品的问题。(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对广东潮剧院一团违规发放物品的整改。一团党支部和团班子对此事深刻反省,深刻检讨,一团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均作了书面检讨。18名领取物品的党员每人退款333元,共退款5994元。二是对一团购买茶叶事项的整改。2014年10月一团洽谈演出时购买两斤茶叶送给邀请方。一团班子深刻反省,深刻检讨,坚决杜绝这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对于院部违规购买礼品的整改。2013年3月购买海产品用于“周五有戏”交流演出,2013年至2015年先后四次购买茶叶供排练演出传承老师、演职员饮用以及接待传承专家。我院对此深刻反省,深入剖析,相关负责人对此作了书面检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一团违规公款接待客人的整改。2014年10月,一团接待来团洽谈赴深圳演出的深圳客人10多人,没有邀请函和菜单,一团对此深刻检讨。

    第三,关于对“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春节团拜会费用”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我院是公益一类单位,但拨款方式是院部财政核拨、院属各剧团财政核补,剧团离退休人员由院部管理,离退休费由院部负责发放。离退休人员大部分都是剧团退下来的,院部全额拨款没有离退休团拜会专用经费,因此就在剧团摊派了部分敬老团拜会及慰问老艺术家、病号、困难户购买礼品等费用。违反了财务制度,增加了下属单位负担。(2)整改情况及成效:我院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的廉政漏洞”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专项资金未能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二是公务开支管理不严格,一些报销的原始单据及证明材料不全。三是大额项目开支缺乏依据。演出费用、制作费、服饰费没有签订合同、协议和明细清单。

    第一,关于对“专项资金未能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一是院党委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二是财务力量薄弱,除了院部有在职会计外,各剧团都是聘用非本单位的人员作会计;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严格的支出预算管理。(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订出台了《广东潮剧院财务开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近期将公开招聘3名剧团财务人员,此项招聘工作已纳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集中招聘范围。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我院获得的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考核自评。

    第二,关于对“公务开支管理不严格,一些报销的原始单据及证明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一是院党委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二是财务支出审批流程不严;三是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按照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二是制订出台全院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和规范。财务人员严格支出审批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票据或违反程序的支出,坚决制止。三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制订出台院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完善财务内控管理流程。

    第三,关于对“大额项目开支缺乏依据”问题的整改。(1)剖析原因:一是院党委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二是财务合同管理意识不强,财务支出审批流程不严格。(2)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制订出台了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要求一次性投入3万元及以上的资金使用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制订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三是加强院团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院团合同管理工作。

    (六)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在本次巡察中,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院移交信访举报件2件,已办结2件。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推动工作

    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院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集中整改,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干部职工的期盼还有差距,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抓好问题整改。院党委将树牢持续推进、长期整改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做到整改台账逐一销号,确保所有问题如期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院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院党委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认真落实提醒、函询和诫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坚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院党委将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全院党的建设,进一步在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筑牢制度的“笼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进潮剧繁荣兴盛。认真总结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把巡察整改成果自觉转化为改进作风、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推动新时代潮剧繁荣兴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区域文化高地”“打造区域文化中心”的要求,按照“标准高、调子低、作风实、效果好”的工作要求,坚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真正发挥潮剧剧种代表性院团的引领作用,以建设成潮剧剧种的非遗保护中心、艺术创作中心、研究资料中心、演出展示中心、对外交流中心为重要目标和抓手,推动潮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潮剧繁荣兴盛,打造新时代潮剧文化高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12102;电子邮箱:gdcjyrmk@126.com;邮政信箱:汕头市潮州路6号;邮政编码:515021。

 

 

                                                                                                              中共广东潮剧院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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