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院动态 一团动态 二团动态 市团动态 公告栏  
 
《蔡伯皆》残本:提供剧目研究第一手资料
1958年广东揭阳西寨村明墓出土2册残缺戏文
发布时间:2017/4/12 11:03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作者:李映蓉

蔡伯皆戏本1.jpg

潮剧艺术博物馆收藏的《蔡伯皆》残本复制品  

 


  《琵琶记》全名《蔡伯皆琵琶记》,是历代戏曲出版物中版本最多、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中国古典戏曲作品,被誉为“南戏之祖”,至今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的戏曲舞台上。在广东潮剧艺术博物馆的展厅里,摆放有明嘉靖《蔡伯皆》戏文残本, 这是1958年在广东揭阳县西寨村一座明墓出土的。广东人民出版社在1985年影印出版了《明本潮州戏文五种》,汇编了保存在潮汕的明代五个属于南戏系统的戏文,其中就包括这本在古墓中发现的戏曲抄本。


  《文物》杂志介绍戏文发现概况


  当年《文物》杂志专门刊文,介绍发现《蔡伯皆》戏本的概况。文章称,广东揭阳县于1958年平整耕地期间,在红旗人民公社西寨村附近古墓中,发现“蔡伯皆”戏曲抄本二本。1960年春,由揭阳榕江剧团交县博物馆保存,广东潮剧院曾对它进行了一些查考。


  出土剧本是用棉纸一类的纸抄写的,用纸捻装钉。文物本存蔡伯皆生角“己本”(就是演员自己的剧本,内容仅抄录自己扮演角色的台词)1册,从《南浦送别》至《一门旌奖》,首尾多残缺,第1页装订线背有“嘉靖”二字,第2页有“明”字;文物本又存全文本1册,从《高堂称庆》至《糟糠自恹》,也多破损,是全剧上半部写本。写本无写明出数,每出标“上场”“下场”;多处用朱笔圈点演唱符号、人物形象及科介提示。经查考,较接近《元刊本琵琶记》,是接近元本的演出手抄本。据载当年同时出土5册,毁3册,现仅存2册。


  这两本手抄剧本的发现,可以说明几个问题:一是在明代潮州已有《琵琶记》演出;二是抄本肯定是艺人用的,因为如果是文人用来欣赏的,便不会抄己本,同时唱词旁边有演奏及打板符号,也是艺人的习惯;三是潮剧演出的传统剧目“蔡伯皆”,在这里找到了渊源关系。如潮剧“蔡伯皆辞官”, 蔡伯皆说他已有妻子,出土抄本中也说他“已有糟糠妻”;四是抄本未发现有滚白滚唱的情况,它是比较古老的剧本。


  饶宗颐先生考证《琵琶记》版本


  《琵琶记》明清两代刊刻传抄的版本存世者约有40多种,堪称中国戏曲版本之冠。饶宗颐先生在《明本潮州戏文五种》说略中作了说明:《琵琶记》在《辍耕录》所记的金院本称为[蔡伯喈],列于[冲撞引首]之类,引首是开场的意思。《九宫正始》亦题作《蔡伯喈》,注云[元传奇]。《南词叙录》的[宋元明篇]作《蔡伯喈琵琶记》。在宋元南戏都习惯以剧中主角的名字作为全剧名称,此嘉靖写本题名正同于金院本,而“喈”字作“皆”,有好几处写“蔡伯皆”三字。西班牙圣路宁佐的皇家图书馆里收藏一部嘉靖癸丑岁(1553年)詹氏(子和)进贤堂重刊的《风月锦囊》戏文总集。此书《文渊阁书目》有著录,首编卷一即为《伯皆》,目录作《蔡伯皆》,这和揭阳出土本一样作《伯皆》是很有趣的。要校勘出土本的《蔡伯皆》,嘉靖本的《风月锦囊》是不可缺少而应该互校的本子,比较利用明代嘉靖苏州坊刻本和清陆贻典抄校本似乎更为重要。可见《蔡伯皆》版本众多流传甚广,揭阳出土的残本,给研究这个剧目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高明改编《琵琶记》成钦点剧目


  资料显示,《琵琶记》宋朝时就在民间流传,当时戏名作《赵贞女蔡二郎》。情节大致是:蔡二郎应举中状元,他贪恋功名利禄,抛弃双亲和妻子入赘相府。其妻赵贞女在饥荒之年,独力支撑门户,赡养公婆,竭尽孝道。公婆死后,她以罗裙包土修筑坟茔,然后身背琵琶上京寻夫。可是蔡二郎不仅不肯相认,竟还放马踩踹,致使神天震怒。最后,蔡二郎被暴雷轰死。


  那么日后《琵琶记》又是如何广泛流行成为“南戏之祖”呢?潮剧研究专家沈湘渠老师给读者梳理了简明扼要的脉络。元末明初,高明将故事中蔡伯皆背弃双亲和妻子的恶行,改为有孝心,富贵不忘糟糠妻的正面形象。贫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非常注重底层文化生活,视戏曲为“载道”的政教工具,大力提倡民众看戏,而且钦点剧目就是倡导“全忠全孝”的《琵琶记》。统治者的重视促成了明代戏曲的繁荣,南戏因此发展壮大,潮剧也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很快形成。


  《蔡伯皆》戏文的发现,对研究中国古代戏曲史和潮剧的历史源流,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据沈湘渠老师介绍,出土戏文原本现由广东省博物馆收藏,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广东潮剧艺术博物馆展出的是复制品。


 
 
上一篇: 大冇:退出舞台的潮剧低音乐器
下一篇: 41册潮剧剧本述说游子恋乡深情
 
 
 
 
 
 
 
 
  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护路6号
                       邮编:505021 电话:0754-88112102 传真:0754-88112104
                       粤ICP备13008716号 粤公网安备44051102000031号